本案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主張就學貸款利息由政府編列預算全額補貼,並將還款寬限期由一年延長為二年。提案理由為物價上漲、薪資停滯,初入職場青年面臨還款壓力,影響成家生育意願。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大學學貸畢業生可免利息並多一年寬限期,主張有助減輕初入職場青年的經濟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大學就學貸款學生與畢業青年、教育部及承貸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新增就學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並將寬限期由一年延長為二年;詳細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利息補貼有所得級距限制、未全面涵蓋,全額補貼並延長寬限可落實教育平等與生育友善;疑慮:常態化補助財源、是否取消所得門檻的公平性、寬限期延長對還款的影響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名「大學法第三十五條」常有多個版本並行,比較時留意補助對象與寬限期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