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林倩綺等20位委員針對環境基本法第23條提案。現行條文將「非核家園」列為政府能源政策方針,提案認為應反映多元低碳能源趨勢,擬將目標調整為「零碳家園」,並要求政府推動多元低碳能源並評估導入核能技術。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源政策法定方針將納入多元低碳能源與新世代核能評估,提案方認為有助能源安全與穩定低碳供電。
主要影響對象
全體用電民眾、能源與電力產業及環境政策相關各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環境基本法第23條,將「逐步達成非核家園」調整為「逐步達成零碳家園」,並增訂推動多元低碳能源與評估安全核能技術的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兼顧減碳與能源安全、與國際多元能源策略接軌、納入新式核能評估;疑慮:是否實質鬆動非核家園政策、核安與核廢去處及社會共識是否具備。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能源政策修法爭議大,可並陳各方論點供公眾判斷。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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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04-17,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17,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0人,鑒於全球氣候變遷與地緣政治動盪日益嚴峻,各國能源政策逐步朝向兼顧減碳目標與能源安全之多元低碳能源組合發展,並重新評估各類低碳能源技術於能源轉型過程中之角色。現行環境基本法將非核家園列為政府能源政策方針之一,然隨我國能源政策逐步朝向多元低碳能源發展,該政策目標已難充分反映當前政策需求。為確保穩定低碳能源供應、強化能源安全並兼顧國家永續發展,爰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全球氣候變遷及地緣政治動盪日益嚴峻,各國為達成淨零碳排目標,能源政策已逐步朝向多元低碳能源組合發展,在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的同時,亦透過儲能技術、智慧電網及新世代核能技術等方式,以兼顧減碳目標與能源安全。
二、目前國際主要採取多元能源策略,以確保電力穩定供應並達成減碳目標。我國政府近期能源政策亦表示將以開放態度全面接觸全球先進新式核能技術,在確保核能安全、核廢處理及社會共識等原則下審慎評估其利用可能性,以維持能源供應穩定並促進低碳能源技術發展。
三、考量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後,主管機關得依「核安有保障、核廢有去處、國人有高度共識」原則審慎評估核能使用可能性,現行條文所定「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已難反映目前低碳能源政策之彈性與多元性,爰修正第二十三條文字,將政策方向調整為逐步達成「零碳家園」目標,並要求政府推動多元低碳能源發展及評估導入安全可靠之核能技術,以兼顧氣候治理、能源安全與國家永續發展。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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