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6830000

「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5-0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4條。基於憲法保障居住遷徙自由,調整因欠稅限制出境的規定,增加部分繳納降低裁罰的裁量空間,並避免就同一案件重複限制出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欠稅人即使無法全額繳清,也能藉部分繳納爭取解除或降低限制,並併計最高限制期限,避免同案重複處分。
主要影響對象
遭限制出境的欠稅人、稅捐稽徵與行政執行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24條第6項,授予機關就部分繳納情形再次裁量的權限;修正第7項,將依稅捐稽徵法及行政執行法所為限制出境的最高期限併計,避免同一案件重複限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居住遷徙自由、避免重複處罰、提高補稅誘因;疑慮:放寬限制是否削弱稅捐保全功能、裁量標準是否明確一致。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證交稅延長停徵案同由吳秉叡等委員提出,屬財稅權益調整,可留意財委會審查方向。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4-24,2026-04-2
交付審查2026-04-24,2026-04-2

案由

本院委員吳秉叡、賴瑞隆等21人,鑒於限制出境係對人民居住及遷徙自由之拘束,基於憲法保障居住及遷徙自由,其限制處分應嚴格審認並給予救濟機會,且不得重複處分,爰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限制出境處分係對人民居住及遷徙自由之限制,基於憲法保障居住及遷徙自由,其限制應嚴格審認且給予救濟機會。現行欠稅所導致之限制出境規定訂有一定金額作為行政機關考量的依據,避免過度限制人民基本權利,然若原本金額即超出所定,除全部繳清之外,並無部分繳清以降低裁罰程度的選擇,即便民眾有能力湊出部分金額補繳,致使餘額未達限制標準,仍無法解除;對比未超出金額之案件的裁罰,恐有失公平,亦降低民眾努力補稅的誘因,爰修正相關規定,授予機關再次裁量的權限。(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第六項)
二、現行欠稅所導致之限制出境,依稅捐稽徵法及行政執行法皆有規定,並定有最高限制期限,避免過度限制人民基本權利;然無論採取哪一種行政處分,限制期滿後,仍得就同一案件再為另一個限制出境處分,導致對於民眾來說因同一案件受到重覆懲罰,且所限制期限超出單一法規限制的情形,已嚴重逾越立法意旨,爰予以併計最高限制期限,避免過度濫用。(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第七項)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稅捐稽徵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