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廢止「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因消防署已依新法成立,舊條例已失適用必要;新法已明定消防署組織定位與職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內政部消防署簡化法規,明確組織定位與職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廢止「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舊條例已失適用必要,應廢止;疑慮:廢止後可能影響相關權益或業務。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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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6-04-10,2026-04-1
交付審查2026-04-10,2026-04-1
案由
本院委員王美惠、蔡易餘、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為內政部所屬消防署已依「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施行,明定其組織定位與法定職掌,原「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規範內容已為新法取代,失其繼續適用之必要,擬廢止「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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