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擬廢止「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提案理由指消防署組織法已自112年9月20日施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原組織條例已不再適用,需辦理廢止以配合機構調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法規與現行組織法制一致,移除已被新組織法取代的舊條例,屬行政組織整理事項。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內政部消防署及相關業務與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整部廢止「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提案說明欄未列具體條文比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新組織法已施行,廢止舊條例可避免法規重複或衝突;疑慮:屬程序性整理,公開資料中未見明顯反對論點。
政治雷達小叮嚀
舊組織條例在新組織法施行後廢止屬常見程序,重點在銜接是否完整。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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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5-06-13,2025-06-1
交付審查2025-06-13,2025-06-1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廖偉翔等16人,鑑於政府組織調整作業,內政部所屬之消防署組織法已自112年9月20日施行,故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原有的相關組織法律已不再適用,因此需要辦理廢止程序,以符合機構調整的需求,擬廢止「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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