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教育部須全額補助學生就學貸款利息,以減輕青年經濟負擔;提案者認為政府負擔得起且能幫助青年降低生活成本與就學負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青年學生降低就學貸款利息的經濟負擔,減輕生活成本;解決青年勞工因學貸而被強制扣薪的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大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就學貸款利息由教育部全額補助;詳見原文說明相關實施辦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青年經濟負擔,促進教育公平;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可能影響其他教育政策經費。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法實施後續影響需持續關注,包括財政負擔與執行成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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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6-03-27,2026-03-3
交付審查2026-03-27,2026-03-3
委員會審查2026-06-11
委員會發文2026-06-23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蘇清泉、顏寬恒、鄭天財Sra Kacaw、林沛祥等25人,根據教育部與承貸學貸的4家銀行所了解,目前因積欠學貸而遭銀行申請強制執行的累計約有2萬多筆,因少子化影響,我國教育部負擔學貸利息補助逐年下滑,已經從最高41億元(民國96年),負擔支出已經降至113年20多億元,申請人次也從81萬到目前33萬,未來負擔可望持續減少,政府也得以負擔。為降低青年負擔與生活成本以及就學負擔,爰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就學貸款之利息,由教育部編列預算全額補助學生,相關辦法,由教育部定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政府每年負擔學貸利息補助已經從最高41億元(民國96年),負擔支出已經降至113年20多億元,申請人次也從81萬到目前33萬,未來負擔可望持續減少,政府也得以負擔。
二、媒體報導案例,臺中一名20歲李姓大二男學生,因家境清貧,打算先休學去當兵,再找工作穩定家計,結果因為繳不出1.8萬元的學雜費,無法辦理休學走上絕路,沒頭路就走投無路,學貸為協助就學美意,如果成為青年出社會經濟上負擔,將本末倒置。
三、媒體報導個案因為欠就學貸款而被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有薪資入帳,就會被扣掉三分之一拿去還債,根據人力資源網站(yes123)民間調查,造成青年勞工負債的主因,學貸(45.3%)為最主要原因,為降低青年負擔與生活成本以及就學負擔,爰提案修法。
提案人
連署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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