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自殺防治法第三條,針對不同生命週期和族群特性制定相應自殺防治策略,以強化政策效果。現行一般性防治策略已難以有效因應不同世代的殊異困境,需要更精準的介入。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兒少和長者等不同族群,解決他們面臨的自殺風險和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兒少、青少年、成年人及高齡者等不同生命週期和族群。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自殺防治法第三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自殺防治策略的完整性和精準度;疑慮:資源分配和政策執行效果可能受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資源分配和政策執行效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2-19,2025-12-2
交付審查2025-12-19,2025-12-2
案由
本院委員陳菁徽、廖偉翔、蘇清泉、林沛祥等19人,有鑑於自殺死亡於民國一百十三年再度重返國人十大死因之一,且近年無論是兒少族群,抑或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之自殺率皆呈現持續上升趨勢,顯示現行「一體適用」之一般性防治策略,已難以有效因應不同世代所面臨之殊異困境。考量青少年自殺多涉及校園適應、網路霸凌與家庭因素,而長者則深陷生理疾病與社會孤立之苦,兩者風險因子截然不同,傳統單一模式之介入成效顯有侷限。為強化我國自殺防治策略之完整性及精準度,參酌韓國《自殺預防及生命尊重文化增進法》之規定,明定政府應依不同生命週期群體及族群之特性制定相應之防治策略,以強化政策之精準介入效果,並提升整體自殺防治成效。爰擬具「自殺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近年我國兒少自傷與自殺情形明顯惡化,且呈現年齡向下蔓延之趨勢。根據教育部校安通報資料,2022年國小至大學學齡層之自殺及自傷未死亡通報人次高達11,869件,顯示校園中自傷、自殺風險已屬高度警訊。又依衛生福利部統計,自2009年至2023年,我國14歲以下兒少之自殺通報人數,已由208人次攀升至3,365人次,增加逾15倍,成長幅度極為驚人。尤有甚者,僅2022年一年便有5名國小學生不幸輕生,反映出低年齡層危險行為快速增加,國小階段之自殺通報人數亦呈急遽上升態勢。上述數據已充分顯示,兒少心理健康風險不僅持續升高,且逐漸向更低年齡層擴散。現行制度在預防、自殺通報、跨部會協作以及校園心理支持等面向,已亟需檢視與強化,以避免悲劇持續發生。
二、同時,我國65歲以上長者的自殺死亡率長期居各年齡層之冠,已構成嚴重公共衛生警訊。根據統計資料,長者自殺粗死亡率達每十萬人口 28.4人,明顯高於其他年齡族群。另依世界衛生組織2015年資料顯示,中高齡族群之憂鬱症盛行率顯著高於青壯年,為最需關注的高風險族群,亦被視為「憂鬱世代」。
三、在臺灣已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的此刻,長者身心健康問題更不容忽視。面對孤獨、慢性疾病、功能退化、社會支持減弱等多重風險,若缺乏及早辨識與介入,恐導致心理健康惡化並增加自殺意念或行為。因此,現行制度有必要透過修法強化長者心理健康促進、憂鬱風險評估、跨專業協作與社區支持網絡之建構,以降低長者自殺風險並確保其身心安適。
四、因此,為提升我國自殺防治策略之完整性及精準度,參酌韓國《自殺預防及生命尊重文化增進法》之規定,政府應依不同生命週期與族群之特性制定相應之防治策略。爰此提出「自殺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政府在制定自殺防治政策時,應依不同生命週期與族群特性(如兒少、青少年、成年人及高齡者等)訂定相應策略,以強化政策之精準介入效果,並提升整體防治成效。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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