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取消中央機關或行政法人經營的文教設施對老人區分平假日的免費優待差異,讓老人不論平假日都能免費使用這些設施,以促進老人與家人共享天倫之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老年人與其家人,在假日也能共享文教設施的免費優惠,促進家庭和諧。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促進老人與家人共享天倫之樂,落實照顧老人權益;疑慮:可能增加文教設施的財務負擔,需要妥善規劃實施細節。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財務與實施面的配套措施。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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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1-14,2025-11-1
交付審查2025-11-14,2025-11-1
案由
本院委員楊曜等16人,鑑於現行老人福利法有關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之文教設施,僅平日予以老人免費之優待,區分平假日不同優待方式有不合理之處,且難以發揮假日老人與家人於上述文教設施共享天倫之樂之美意。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不區分平假日老人皆能於上述文教設施享有相同之免費優惠。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促進老人得多加利用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之文教設施,應給予老人不分平假日相同之免費優惠,始得達成法規之立法精神,並促進其假日仍得與家人同享天倫之樂。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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