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一條,增訂老人心理健康篩檢、識別、通報及轉介服務,以降低老人自殺率;提案者認為我國老人自殺率遠高於其他年齡層及國際平均值,亟需加強相關支持與服務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老人群體,降低自殺風險;解決老人心理健康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一條,新增心理健康篩檢、識別、通報及轉介服務等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強老人自殺防治,保障國人生命權;疑慮:資源分配、實施成效、轉介服務品質等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修正案實施後的效果評估及資源分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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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0-31,2025-11-0
交付審查2025-10-31,2025-11-0
案由
本院委員柯志恩、蘇清泉、林沛祥、廖偉翔、謝龍介等18人,有鑑於近年蓄意自我傷害(自殺)死亡人數重回國人前10大死亡原因,其中老人自殺死亡率亦顯示遠高於其他年齡層,實有必要於老人福利當中,提供更多相關支持與服務,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衛福部統計,2023年我國自殺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16.7人,其中65歲以上老人為27人,遠高於其他年齡層,甚至高於世界自殺死亡率9人;更有學者研究指出,我國「65歲以上自殺率」為「平均自殺率」的2.21倍,相較歐美國家的老人自殺率僅高於平均的現象,實為台灣必須關注的警訊。
二、另據「美國老人法」規定,政府於提供老人疾病預防與健康促進服務中,另增訂自殺風險篩檢,並協調社區心理和行為健康服務,提供教育活動及轉診至心理服務等機構,然查我國「老人福利法」並未有相關規定。
三、為加強老人自殺防治措施,並保障國人之生命權,爰提出「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心理健康篩檢」納入老人福利項目當中;另要求各級主管機關應結合基層醫療院所,建立老人自殺識別、通報及訓練;同時針對老人篩檢後轉介心理輔導與治療比例偏低的現象,加強投入轉介輔導治療資源;明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發展並定期修正老人心理健康篩檢工具,以提供基層醫療院所使用。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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