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63920000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0-1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要求短期補習班業者不僅要在聘僱教職人員前查詢是否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剝削記錄,還要在聘僱後定期查詢,以加強對兒少保護。現行法規只要求聘僱前查詢,恐有漏洞讓不適任人員趁機進入教育場所。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保護兒少避免受到不適任教職人員的傷害,強化教育場所的安全管理。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短期補習班業者及教職員工。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九條,增訂短期補習班聘僱教職員工後之定期查詢義務。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強保護兒少安全,避免性侵害、性騷擾或性剝削案件發生;疑慮:增加業者行政負擔,可能影響補習班經營。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法過程需平衡兒少保護需求與業者經營權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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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10-14
交付審查2025-10-14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現行《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僅要求短期補習班業者應於「聘僱前」查詢求職之教職人員是否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剝削曾登記之情形,卻未課予「聘僱後」之定期查詢義務,恐致使不適任教職人員趁判決確定前之空窗期或利用行政量能之侷限,重新進入兒少教育場所,而對兒少身心健康造成不必要之風險。故為周全現行法規對於兒少保護不足之處,有增訂短期補習班聘僱教職員工後之定期查詢義務之必要,爰擬具「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林國成黃國昌張啓楷民眾黨陳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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