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條文,旨在完善原住民的福利保障,縮短與一般國民在壽命上的差距,並實現族群壽命平權。草案提出將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檢討相關措施,以確保公平正義與實務可行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原住民,解決其在健康與壽命上存在的嚴重落差問題,保障其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完善原住民福利保障,縮短壽命差距;疑慮:實施困難、資源分配不均、推動進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應關注後續推動與實施的細節,以確保政策目標實現。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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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0-14
交付審查2025-10-14
案由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鄭天財Sra Kacaw、黃仁、蘇清泉、傅崐萁等22人,有鑑於《老人福利法》旨在維護老人尊嚴與健康,延緩老人失能,安定老人生活,保障老人權益,增進老人福利。然依據內政部統計,106年原住民零歲平均餘命僅72.22歲,較全體國民低8.16歲,顯示原住民族在健康與壽命上存在嚴重落差。改善原住民族平均餘命,必須從經濟條件、生活環境與公共衛生著手,尤應提升原鄉醫療照護體系,包含強化設施、扶植人力及支援策略等。衛福部相關政策中應持續推動相關措施,以縮減族群差距。惟在醫療資源改善前,法律已透過其他補償機制因應原住民族壽命較短之現實。例如,《公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允許原住民教職員55歲自願退休;《國民年金法》與《長照法》亦將原住民給付與服務起算年齡提前至55歲。這些措施固屬良善,然規範多散見於各法,導致原住民未受完整保障。是以,為完善相關制度,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並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檢討。如此方能兼顧公平正義與實務可行性,逐步實現族群壽命平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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