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62770000

「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11-07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該草案旨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重點包括加強營造工程安全衛生管理、提高罰責嚇阻力、明確職場霸凌防治等。草案擬加強事業單位與承攬人的安全衛生責任,督促規劃、設計、施工階段落實風險評估與預防作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營造工程業者、事業單位等加強安全衛生管理,降低職業災害風險;同時有助於職場工作者獲得更安全的工作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營造工程業者、事業單位、職場工作者等。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加強工程規劃設計階段風險評估、提高罰責、明確職場霸凌防治責任等;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可降低災害風險、提高產業競爭力;疑慮:新規定可能增加事業單位成本、罰責過高可能影響中小企業經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草案實施後的效果與影響,確保修正後能有效降低職業災害風險並促進職場安全。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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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10-14
交付審查2025-10-14
委員會審查2025-10-29
委員會審查2025-10-30
委員會發文2025-11-07

案由

本院委員王正旭等23人,有鑑於近年重大職業災害未能有效下降,尤其營造工程職業災害占比仍高,災害發生原因多為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未有風險評估機制、現場安全衛生管理功能未能發揮,加上罰責過低,不具嚇阻作用,致事業單位輕忽法律規定,未善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之責。盱衡國際發展潮流及國內產業情勢,為積極預防職業災害,督促各層級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明確規範事業單位將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交付規劃、設計、施工時,應使規劃者、設計者於事前依工程特性分析潛在危害及編列安全衛生費用,並使施工者採取預防作為。同時,為加強事業單位與各級承攬人之安全衛生管理責任,增列工作場所、設備出租或出借者之危害告知責任,以及定明特定機械操作人員、自營作業者等防災職責,並透過提高有期徒刑、罰金及行政罰鍰上限遏止不法,以符合社會期待。又因應近期社會發生數起職場霸凌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職場霸凌防治法制不足議題,現行本法以預防職場不法侵害為重點,勞動檢查不涉及個案調查認定,對於最高負責人如為行為人,欠缺外部申訴、調查機制及對行為人之處分等疑慮。社會各界期盼明確職場霸凌定義、參考性別平等工作法架構強化內部、外部申訴、調查與處理等救濟,及加強申訴人保護等規定,經參考各國法制並綜合各界多數專家及團體代表意見,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強化相關法制。爰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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