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地質法》第五條,規範地質敏感區內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須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且設置面積須小於一公頃,以保護環境。該修正草案旨在落實環境保護,配合《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保護地質敏感區環境,避免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破壞生態;解決因設置太陽光電系統而引發的環境爭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地質敏感區內太陽光電業者、環境保護團體及相關政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地質法》第五條條文,規範地質敏感區內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的條件;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護地質敏感區環境,避免太陽光電系統破壞生態;疑慮:可能限制太陽光電業者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增加業者成本或限制產業發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該草案時,需平衡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的利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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