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廢止「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因經濟部及所屬三級機關組織法已施行,原有組織法律已不再適用,需辦理廢止程序以符合機構調整需求。此舉旨在完善法規適用性及合規性,提高行政效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經濟部優化法規環境,提升公共服務質量與透明度,規範政府部門運作程序。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及其相關業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廢止「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政府機構調整與運作模式變革,完善法規適用性與合規性;疑慮:廢止後可能影響相關業務運作,需確保平穩過渡。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需關注各方意見,確保調整措施符合實際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2025-08-29
交付審查2025-08-29
案由
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9人,鑒於經濟部及所屬三級機關的組織法自112年9月26日起正式施行。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原有的相關組織法律已不再適用,因此需要辦理廢止程序,以符合機構調整的需求。此舉是為了配合政府機構的結構性調整與運作模式變革,進一步完善法規的適用性及合規性,確保法律條文能夠與實際機構運作相一致,並提高行政效率。透過廢止不再適用的法規,經濟部能夠進一步優化法規環境,提升公共服務的質量與透明度。同時,這一措施也有助於規範化政府部門的運作程序,減少過時法規對行政管理可能帶來的阻礙,保障政府機構運作的順利與現代化。擬廢止「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