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37430000

「強迫入學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7-01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草案修正強迫入學條例第二條,配合國民教育法修正,將強迫入學的起始年齡由六歲下修至五歲。提案理由指國教向下延伸至五歲為國際趨勢,且113學年度五歲幼兒入園率已逾95.3%。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五歲幼兒將納入義務教育起點,主張有助於教育銜接、落實受教權與教育平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五歲幼兒及其家庭、幼兒園、教育主管機關與師資培育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強迫入學條例第二條,將適齡國民強迫入學的起點年齡由六歲調整為五歲。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與國際接軌、落實五歲義務教育、強化教育銜接;疑慮:幼兒園量能與師資是否足夠、強制入學對家庭選擇權與幼兒發展節奏的影響、財政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本案須與國民教育法第三條修正配套,可一併追蹤兩案進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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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06-27,2025-07-0
交付審查2025-06-27,2025-07-0

案由

本院委員徐欣瑩、林沛祥等17人,鑒於國民教育向下延伸至五歲已為國際趨勢,包括美、加、英等國皆實施五歲入學制度。我國自1984年即提出相關構想,惟歷經40餘年未完成法制化。近年社會條件已趨成熟,113學年度滿五歲幼兒入園率達95.3%,已具備義務教育雛型。配合《國民教育法》第三條修正,爰擬具「強迫入學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五歲為適齡國民強迫入學之起點,以強化教育制度銜接與落實受教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配合《國民教育法》第三條修正,將國民強迫入學年齡自六歲下修至五歲。國教向下延伸至五歲已是國際普遍趨勢,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國皆已將五歲幼兒納入義務教育。我國早於1984年即曾提出相關構想,惟歷經四十餘年未完成立法。當前社會條件已臻成熟,113學年度五歲幼兒入園率已逾95.3%,加以現行五歲免學費政策,實質上已具備國民基本教育精神,修法時機成熟,應予明文化、制度化。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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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法律:強迫入學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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