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要制定「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回應憲法法庭判決,主張憲法保障的原住民族應涵蓋所有有客觀歷史紀錄可稽的臺灣南島語系民族。讓相關民族可依意願申請核定,成員依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更廣泛的南島語系民族(含平埔族群)依意願申請民族核定並取得身分,彌補歷史上身分認定保障不周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平埔及其他臺灣南島語系民族、現有法定原住民族、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制定的專法草案,非修正既有條文,重點在民族核定與成員身分取得的規範;詳細條號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依憲法判決保障所有有歷史可稽的南島語系民族身分認同權、矯正歷史錯誤;疑慮:認定範圍與標準是否明確、核定程序如何進行,以及對既有原住民族權益與預算的衝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可比較本案與同屆其他平埔身分法版本在「以民族為單位核定」與認定標準上的不同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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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05-23,2025-05-2
交付審查2025-05-23,2025-05-2
委員會審查2025-06-30
委員會審查2025-07-17
委員會審查2025-07-30
委員會發文2025-08-11
黨團協商2025-10-03
案由
本院委員林宜瑾、林俊憲等22人,鑒於憲法法庭已作成判決,指出除現有法定原住民族外,憲法增修條文所保障之原住民族,應包含所有有客觀歷史紀錄可稽之其他臺灣南島語系民族。又其民族應得以依其意願,申請核定其為原住民族,而其所屬成員,得依法取得原住民身分。我國因歷史上的錯誤,致對所有南島語系民族之身分認定保障不周,爰擬具「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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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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