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旨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以積極預防職業災害、督促落實職安衛生管理、提高政府對工安意外的重視,並保障申訴人或協助者權益。草案希望能有效降低國內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及人民生命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勞工及人民避免職業災害,保障其生命安全;解決政府對工安意外重視不足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企業雇主、勞工及政府相關部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積極預防職業災害、保障申訴人權益、提高政府重視;疑慮:可能增加企業成本、政府資訊公開範圍界定困難。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職業安全與經濟發展的關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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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5-23,2025-05-2
交付審查2025-05-23,2025-05-2
委員會審查2025-10-15
委員會審查2025-10-29
委員會審查2025-10-30
委員會發文2025-11-07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3人,有鑑於國內職業災害未能有效下降,勞工、人民生命安全遭致嚴重損害,為積極預防職業災害,督促各層級落實職安衛生管理,並提高政府對國內工安意外之重視,及早預防職業病與職災,保障申訴人或協助者不致因申訴及協助調查而遭受不利處分或措施,且適時公開政府資訊,爰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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