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草案旨在修改《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允許地方政府在取得土地時,除了購買或徵收外,還可以租用或使用其他合法方式,以解決土地取得的困難,促進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現代化。現行法規已沿用40年,隨著社會變遷和國家政策調整,修改條文以提供地方政府更多彈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該草案,將有助於地方政府順暢推動農產品批發市場的遷建或新建,解決現行法規帶來的法令障礙,促進農產物流的現代化。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地方政府、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者以及土地所有權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新增租用、撥用、合作開發等土地取得方式,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賦予地方政府更多土地取得彈性,有助於推動農產品市場現代化;疑慮:可能造成公有土地流失或濫用,影響原有土地政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各方對於土地取得方式的意見,以及對於公有資產活化的影響評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