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配合政府組織調整,內政部消防署新組織法已於112年9月20日施行,提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廢止舊的「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屬新舊組織法銜接的法制作業。
能幫助到什麼
避免新舊組織法並存造成適用混淆,完成消防署組織法制的更替與清理。
修正了哪些條文
整部廢止「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非逐條修正。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新組織法已施行、舊條例應配合廢止、符合法規清理原則;疑慮:屬技術性配套,公開討論少有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組織條例廢止案常與新組織法配套,可對照新法施行日期確認銜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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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5-05-02,2025-05-0
交付審查2025-05-02,2025-05-0
案由
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6人,鑑於政府組織調整作業,內政部所屬之消防署組織法已自112年9月20日施行,故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原有的相關組織法律已不再適用,因此需要辦理廢止程序,以符合機構調整的需求,擬廢止「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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