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台灣民眾黨黨團指出,陸籍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申請依親來台定居,但其他因婚姻取得我國籍的移民則無對應規定。本案擬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參酌陸配相關規定補上此類依親來台的適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張可使因婚姻取得我國籍的非陸籍移民,其直系尊親屬亦有依親來台定居的法源,補齊規範落差。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因婚姻取得我國籍的移民及其直系尊親屬,以及移民與社福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增訂相關移民直系尊親屬依親來台定居的適用規定;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可消除不同來源移民間的差別待遇、保障家庭團聚;疑慮:部分意見關注移民數額管控與社會資源負擔。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依親規定調整可同時留意數額機制與後續照顧資源的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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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現行陸籍配偶之直系尊親屬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可依內政部規定數額申請依親來台定居,然其他因婚姻取得我國籍之移民卻無相關適用規定,故參酌陸籍配偶依親相關規定,爰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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