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2370000

「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4-2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加重「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的處罰,並增訂其預備犯、陰謀犯的處罰,及新增對敵人為效忠表示足以生軍事上不利益的犯罪類型。提案理由是近年屢有現役軍人對敵國宣誓效忠、出賣情報的案件,傷害國軍形象與國家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對現役軍人投敵、效忠敵國等行為的刑事處罰範圍擴大、刑度加重,主張可強化嚇阻並維護國家與軍事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現役軍人、國防與軍事司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四條,加重降敵罪並增訂其預備犯、陰謀犯處罰,新增對敵效忠表示足生軍事不利益的犯罪類型;細部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遏止投敵與洩密、維護國軍忠誠與國安、填補處罰空隙;疑慮:構成要件是否明確、預備陰謀犯與言論行為的認定界線、刑度比例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新增犯罪類型的界線是審議重點,建議關注構成要件如何具體界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8人,鑒於憲法第一百三十八條及國防法第五條等規定,現役軍人本應克盡職責、確保國家安全之忠誠義務,然因近年屢發生現役軍人有對敵國為宣誓效忠之行為,嚴重傷害國軍形象與產生對國家安全之危害,為遏止與嚴懲此類行為,爰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近年我國現役軍人透過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方法或其他方式對敵國宣誓效忠、出賣情報,或洩漏國防秘密之新聞時有耳聞,並有刑事判決在案。為使有此類非分之想之國軍心生警惕,並遏止與嚴懲此類行為,爰為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之加重處罰規定。加重處罰「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與增訂其預備犯及陰謀犯之處罰,並增訂對敵人為效忠表示,足以生軍事上不利益之犯罪類型以有效確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陸海空軍刑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看解析 ›「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函,為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並自1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