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針對毒駕行為提高刑度及罰金刑,並增訂沒收駕駛交通工具的規定,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軍紀。草案希望透過差異化規範,反映毒駕與酒駕行為不同的社會危害程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用路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並有助於降低毒駕再犯風險。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提高毒駕行為的刑度及罰金刑,增訂沒收駕駛交通工具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刑事規範,維護交通安全和軍紀;疑慮:可能加重處罰,影響個案司法裁量。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各界對草案實施效果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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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委員林淑芬、蔡易餘、郭昱晴等26人,鑑於毒品駕駛案件持續增加,致使無辜民眾傷亡、家庭破碎,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為維護用路人之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法益,並鞏固部隊軍紀,有強化刑事規範之必要。然毒駕行為與酒駕行為之危害性質有所差異,現行刑度卻未能充分反映其社會危害程度,應就刑度為差異化規範,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另,為有效降低再犯風險,並防範動力交通工具所有權人無正當理由任意提供車輛予服用酒類或施用毒品者駕駛,致生死亡或重傷結果,應明定沒收規定,以全面防制此類行為。爰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提高毒駕行為之刑度及罰金刑,並增訂沒收行為人所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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