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2340000

「志願服務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4-2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志願服務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條,將取得志願服務榮譽卡的門檻由服務滿三年、時數三百小時,放寬為滿二年、時數二百小時,並將主管機關製作志願服務調查報告的間隔由每五年縮短。提案理由是鼓勵民眾參與志願服務並使統計更即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志工可較快取得榮譽卡,主管機關也能更頻繁更新志願服務調查與統計,有助掌握與推動志願服務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志願服務志工、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與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條之一(榮譽卡年資由三年降為二年、時數由三百小時降為二百小時)及第二十條(縮短志願服務調查報告的製作年限);細部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參與意願、降低取得門檻、強化統計即時性;疑慮:優待資源排擠與行政成本、門檻放寬是否影響榮譽卡象徵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門檻與調查週期調整影響資源配置,建議關注榮譽卡優待項目是否同步檢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楊曜、劉建國、林宜瑾、何欣純等21人,為鼓勵志願服務發展,並鼓勵國人參與志願服務之意願。提案縮短取得志願服務證之年限與時數,並縮短主管機關舉辦志願服務調查研究,出版統計報告之年限,爰擬具「志願服務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現行志願服務法規定主管機關等每五年制作志願服務調查報告,時間間隔過長,難以及時提供主管機關有關促進志願服務之措施,故修正縮短調查之年限,有利推動志願服務之進展。
二、為鼓勵民眾參與志願服務,縮短取得志願服務榮譽卡取得之時數與年限。由現行規定之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修正為志工服務年資滿二年,服務時數達二百小時以上,藉此提高民眾參與意願。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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