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保險條例第十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國民黨黨團提出,修正軍人保險條例第十條與第十六條。重點是把志願役官兵原本須自付三成五的軍保保費改由政府全額補助,並放寬退伍給付的支領年資門檻,主張藉提升待遇與福利改善國軍招募與留營困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志願役官兵每月實領餉額可略增,且服役未滿五年退伍者也可計入給付基數,對短期與屆退人員的權益較有保障。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志願役官兵、退伍軍人及國防預算編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條第五項,刪除志願役官兵保費自付比例規定,改由政府全額撥補;修正第十六條第一項,比照公教人員給付標準,放寬未滿五年退伍者計算給付基數的門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改善招募留才、提升官兵實質待遇、退役權益從寬認定;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與公教保險制度的衡平問題、是否能實際提升留營意願仍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軍保保費誰負擔牽動國防預算與軍公教制度衡平,建議一併留意相關財源說明與行政院立場。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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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5-03-07,2025-03-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5-03-07,2025-03-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5-09,2025-05-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5-16,2025-05-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5-23,2025-05-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03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5-06-06,2025-06-1
黨團協商2025-05-08
黨團協商2025-05-15
案由
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國際局勢動盪、兩岸劍拔弩張,國防需求持續增加,惟國軍招募不利、編現比持續下探,藉提升待遇留才顯為當務之急,被外界視為必須調高的除了俸給外,福利津貼應同步跟進,爰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並調整退伍給付支領標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近來台海局勢嚴峻,為因應新型態作戰需求,從訓練項目到戰備任務的驟增,不堪負荷的工作量讓留營意願直線下滑,加上招募成效不佳,人力不足之困境,外界也已示警多年;倘無足額且訓練精良的官士兵來操作,近年鉅額籌獲武器裝備恐為虛設,如同「紙老虎國防」。
二、軍保之保費全年總額落在五十億元上下,其中義務役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志願役官士兵六成五依法由各單位編列預算支應,三成五需自行負擔,經查113年全軍保費自付總額決算數為16億4,759萬1,121元,近年國軍員額不致有大幅變動,此筆總數規模不大,改由政府編列預算補貼以增加福利,相信每月餉條數額的略增會讓官兵實質有感,原提案修正第十條第五項刪除自付比例之規定,全額由政府撥補支應。
三、國軍人才建構恪遵「進、訓、用、退」四大階段,倘政府無法積極保障退役階段之權益,前三階段投入的資源恐翻數倍。經查《公教人員保險法》規範養老給付保險年資滿一年始可計算基數,惟現行《軍人保險條例》規範未滿五年不計基數,形同沒收服役未滿五年官兵自行負擔之保費,為提升軍人福利應「從寬」認定之。為衡平從軍短、中、長期人員之福利,爰提案修正第十六條第一項,比照公教人員給付標準。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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