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國民黨黨團提出,修正軍人保險條例第十條與第十六條。重點是把志願役官兵原本須自付三成五的軍保保費改由政府全額補助,並放寬退伍給付的支領年資門檻,主張藉提升待遇與福利改善國軍招募與留營困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志願役官兵每月實領餉額可略增,且服役未滿五年退伍者也可計入給付基數,對短期與屆退人員的權益較有保障。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志願役官兵、退伍軍人及國防預算編列。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條第五項,刪除志願役官兵保費自付比例規定,改由政府全額撥補;修正第十六條第一項,比照公教人員給付標準,放寬未滿五年退伍者計算給付基數的門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改善招募留才、提升官兵實質待遇、退役權益從寬認定;疑慮: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與公教保險制度的衡平問題、是否能實際提升留營意願仍待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軍保保費誰負擔牽動國防預算與軍公教制度衡平,建議一併留意相關財源說明與行政院立場。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