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83170000

「要塞堡壘地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1-07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要塞堡壘地帶法全案修正,將「要塞堡壘地帶」改以「戰略要域」概念重整,新增立法目的與主管機關、增訂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規定不得將戰略要域攝影或空照圖公布於網路或應用程式,並調整管制範圍、稅捐減免、空域限禁航與戰時遷徙等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因應現代防衛作戰型態、避免重要軍事設施圖資外洩,同時透過稅捐減免兼顧地方發展與人民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戰略要域內及周邊土地居民與所有人、地方政府與計畫單位、國防部及拍攝散布軍事設施影像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全案修正:第一、二條增訂立法目的與主管機關;第三條增訂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定義;第四至六條調整劃定程序、稅捐減免、空域限禁航及禁止公布攝影空照圖;第七至十六條調整防止動物侵入、解除變更程序、計畫徵詢、戰時遷徙、處罰及過渡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武器與環境變化下需更新管制、防止軍事圖資在地圖軟體與社群外洩以維國安;疑慮:禁止公布圖資與戰時遷徙等規定對人民財產、行動自由的影響,須兼顧比例與救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國防管制法案常涉及人民財產與行動自由,可重點看罰則與補償救濟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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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4-12-27,2024-12-3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鑑於近年來武器裝備更新、時空環境變化,尤其是防衛作戰的型態已發生重大變化;同時針對我國重要軍事營區設施等圖資皆被揭露於虛擬地球、3D地圖等軟體上,甚至經社群媒體散播,造成我國防安全問題。為有效遂行防衛作戰、保障重要軍事營區設施等安全,並兼顧地方發展及人民權益,爰擬具「要塞堡壘地帶法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增訂本法之立法目的及主管機關。(修正條文第一條及第二條)
二、修正本法之用詞定義,增加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修正條文第三條)
三、修正戰略要域之劃定公告程序,並規定劃入要域內之土地稅捐應予減免。(修正條文第四條)
四、刪除陸地、水面第一區及第二區之管制,並定明戰略要域上空空域之限航區及禁航區劃定,依民用航空法之規定辦理。(修正條文第五條)
五、修正戰略要域之禁止及限制事項,並規定不得將戰略要域之攝影或空照圖公布於網路或應用程式。(修正條文第六條)
六、增訂占有人應防止其牲畜、飛鴿及鳥類侵入有軍事飛航需求之戰略要域。(修正條文第七條)
七、修正解除、暫緩或變更戰略要域禁止、限制事項之程序。(修正條文第八條)
八、增訂各級政府機關擬定、變更區域計畫、國土計畫、都市計畫及相關土地使用計畫,涉及戰略要域時,應先徵詢管理機關意見。(修正條文第九條)
九、修正管理機關於戰時得令戰略要域內居民限期遷徙及移除戰略要域內建築物、工作物、動物及植物。(修正條文第十條)
十、修正違反戰略要域禁止及限制事項之處罰規定。(修正條文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
十一、增訂本法本次修正施行前已公告之要塞堡壘地帶,由主管機關於本法本次修正施行之日公告為戰略要域之程序。(修正條文第十六條)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林憶君 黃國昌 吳春城 麥玉珍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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