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三條,將「威權統治時期」的定義擴張至「日據(日治)時期」。理由與同一批委員提出的另案相同,主張日本殖民期間對原住民族的征伐與土地剝奪也應納入轉型正義清算範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使促轉條例的處理範圍涵蓋日治時期對原住民族的不義,推動全面歷史和解。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日治時期受害的原住民族及後代、相關土地與資料管理機關,以及促進轉型正義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條,將威權統治時期定義擴增至日據(日治)時期,作為轉型正義清算之起點。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起算忽略日治時期原住民族受害史,應擴及日據時期落實歷史正義;疑慮:回溯至跨政權時期後,調查、舉證與處置範圍的可行性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權利回復條例、不義遺址草案同批提出,建議併同檢視時間定義的一致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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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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