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防教育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全民國防教育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主要是配合政府機關組織名稱變更及簡化全民國防教育實施內容。修正後機關名稱更為時宜,教育實施也更具彈性。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政府機關更順暢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並使教育內容更貼近時宜。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政府機關、學校及社會團體實施全民國防教育的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八條,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改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第九條,刪除特定文宣資料種類;修正第十一條,將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改為文化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機關組織變更,簡化教育實施內容,使全民國防教育更具彈性;疑慮:修正後條文可能影響教育實施品質,需確保落實成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留意條文修正後對全民國防教育實施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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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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