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8630000

「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同意撤回
最新進度
2024-11-22
立法進度(此案已退回/未繼續)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與第四十五條,授權主管機關在不具隱私合理期待的空間,得用衛星、航照圖或無人機等科技方式稽查土地違規使用;同時刪除違規使用檢舉獎金規定,並為農地所有權人因本法施行所生損失增訂補償法源。提案理由是借助科技強化稽查、減少民眾因恩怨或獎金濫用檢舉。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主管機關提升查緝農地違章工廠、國土保育地違法開發的效率,並可能減輕基層處理浮濫檢舉的行政負擔;補償條款則回應受國土計畫管制影響的農地所有權人。
主要影響對象
農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人、地方稽查人員及可能的檢舉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第四十條第一項後段增訂得以衛星、航照圖、無人機等科技方式於特定空間稽查;同條刪除檢舉獎金規定;第四十五條增訂農地所有權人損失補償法源。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科技存證可提高稽查效率、減少濫用檢舉與社會不信任,並補償受影響農民;疑慮:科技監測恐涉隱私疑慮,取消檢舉獎金可能降低民眾舉報違規的意願。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科技稽查條款時,注意「合理隱私期待」如何定義與蒐證程序保障,這是隱私與行政效率的平衡點。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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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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