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老人福利法,將法律名稱改為「高齡者福利法」,並調整相關用詞。提案引用WHO、美國心理學會出版手冊及學術研究,認為「老人」等用語易帶年齡歧視刻板印象,主張採用較中性的「高齡者」用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法律用語改採較中性的稱呼,意在減少年齡歧視標籤、回應高齡者尊嚴與正向用語的訴求。
主要影響對象
高齡者及其家屬、老人福利相關主管機關與服務機構。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法律名稱由「老人福利法」改為「高齡者福利法」,並修正條文中相關用詞(具體條次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中性用詞可減少年齡偏見、符合國際趨勢與學術建議;疑慮:關注更名是否實質提升福利、以及名稱變動帶來的法規與行政成本。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名稱與用詞修正案時,可一併留意實體福利條文是否同步調整。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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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案由
本院委員邱議瑩、許智傑等16人,全球多國人口高齡化,台灣亦快速邁入超高齡社會,在流行文化崇拜青春的情況下,對高齡者普遍存著負面刻板印象,形成「年齡歧視」,阻礙高齡者身心健康與發展。美國心理學會出版手冊強調論文作者必須儘量使用無偏見的語言,近年國外學術期刊也開始重視正確使用高齡者的形容詞。爰提案修正法律名稱「老人福利法」為「高齡者福利法」並修正相關用詞,爰擬具「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2022年2月世界衛生組織政策簡報《人工智能健康中的年齡歧視》,表明愈來愈多用於醫療保健的人工智能系統中存在的偏見,可能會加深對高齡者的歧視,恐有損其健康照護的品質。
二、美國心理學會在2019年10月推出第7版APA出版手冊,新版的APA手冊幫助作者減少使用帶有偏見的語言,包括對於性別、年齡、殘疾、種族和民族身分以及性取向的歧視,以及如何使用具體和確切的定義來描述他人。
三、林緗亭、辜美安(2023)〈從老人到長者:醫藥衛生期刊論文形容高齡者用詞之現況與變遷〉研究發現,近年使用中性形容高齡者用詞,如「高齡」和「長輩或長者」的文章標題,有增加的趨勢。研究結論認為期刊編輯和審稿委員應具備覺察偏見用詞的敏感度,當遇到使用年齡偏見用詞的稿件,應予以提醒糾正,並提供正確用詞的建議,以免成為「沉默的同謀」。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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