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二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二條之三,因應校園藥物濫用人數上升,要求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加強毒品防制教育,並列為入學新生訓練或學期初的必要課程,需於開學起三個月內完成,同時對教職員工與教保人員實施定期宣導與培訓。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校園毒品防制教育將有法定地位並設定辦理期限,有助及早建立學生防範意識、提升教職員應對能力。
主要影響對象
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學生、教職員工與教保人員,以及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第二條之三,明定高中職以下學校應辦理毒品危害防制課程,並於開學起三個月內完成,及對教職員工、教保人員定期宣導培訓。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校園毒品問題日益嚴峻,將防制教育法定化有其必要;疑慮:關注課程排擠教學時間、師資經費負擔,及對輟學生等校外族群的涵蓋不足。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課程入法的條文,可留意辦理期限、師資與經費是否一併規範。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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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邱鎮軍、林沛祥、洪孟楷等24人,鑒於教育部相關報告指出,112年藥物濫用情形學生總人數483人,較111年增加83人、約兩成顯示校園毒品問題日益嚴峻。且根據校安通報統計資料中,113年1至6月國小及高中職藥物濫用人數,較去年同期有增加趨勢,資料外尚有未納入統計之青少年輟學生,在少了校園的保護及引導,對於藥物及毒品濫用的風險增加,且因對毒品的認識和防範意識不足,在誤觸毒品後無法自拔,進而對健康與未來發展造成嚴重影響。為預防毒品進入校園,各級學校加強毒品防制教育有其必要性,且應列為入學新生訓練或學期初之必要課程,以防學生因各種關係中途輟學而造成相關防範意識不足。且應針對教職員工及教保人員實施定期宣導與培訓,使其具備應對毒品問題的能力,爰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第二條之三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教育部校安通報統計資料中,113年1至6月國小及高中職藥物濫用人數,較去年同期有增加趨勢,資料外尚有未納入統計之青少年輟學生,在少了校園的保護及引導,對於藥物及毒品濫用的風險增加,且因對毒品的認識和防範意識不足,在誤觸毒品後無法自拔,進而對健康與未來發展造成嚴重影響。
二、增訂本條例第二條之三,加強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毒品危害防制相關課程,為防學期中有學生因故無法繼續學業,因此應在開學日起算三個月內完成辦理該教育課程,使青少年盡速培養毒品危害防制意識。
提案人
連署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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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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