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延長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作業期程。提案指出國土計畫法以合理利用國土、維繫土地永續為目的,但越接近一百十四年四月三十日全面施行,地方反彈越大,盼延長期程,待配套完善與充分溝通後再上路,以減少衝擊與民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要讓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有更多作業與溝通時間,盼在配套完備後再施行以降低地方衝擊與民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土地所有人與使用人、相關產業與居民,以及國土規劃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延長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作業期程;具體延長幅度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地方反彈漸增、配套未完善,延長期程可減少衝擊與民怨;疑慮:延期恐拖延國土永續管理目標的落實,須避免延宕常態化。(以上僅整理公開論點)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第四十五條同主題版本眾多,可一併比較各版延長幅度與提案理由。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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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10-25,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25,2024-10-2
委員會審查2024-11-21
委員會發文2024-11-26
案由
本院委員張智倫、蘇清泉、顏寬恒等18人,有鑑於國土計畫法係為建立國土空間合理利用,維繫土地資源永續發展,惟越接近國土計畫全面施行(114年4月30日),地方反彈聲浪逐漸增大。為使未來國土計畫執行減少衝擊與民怨,爰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有鑑於國土計畫法係為建立國土空間合理利用,維繫土地資源永續發展,惟越接近國土計畫全面施行(114年4月30日),地方反彈聲浪逐漸增大。為使未來國土計畫執行減少衝擊與民怨,爰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延長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作業期程,待完善配套措施與充分溝通後再行上路。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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