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林岱樺等16人提出,針對將於114年4月30日正式施行的國土計畫法第45條提出修正。提案理由指出部分縣市尚未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民眾對分區劃設仍有疑義,認為倉促上路恐影響權益,主張保留更多溝通空間。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尚未完成分區圖的地方政府與有疑慮的民眾爭取更多溝通與調整時間,降低施行初期的爭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土地權益關係人及農業土地所有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土計畫法第45條,涉及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實施的相關期程規定;具體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配套未齊、地方與民眾疑義多,延長期程可避免倉促上路損及權益;疑慮:認為延後可能延遲國土保育與農地管理新制落實,沖淡改革時程。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一條文有多位委員提出版本,建議併同其他第45條修正案一起對照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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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10-25,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25,2024-10-2
委員會審查2024-11-21
委員會發文2024-11-26
案由
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鑑於國土計畫法將民國114年4月30日正式施行,惟仍有部分直轄市、縣市政府尚未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且許多民眾對於分區劃設亦有疑義,倉促上路恐使人民權益受損,應與各地方政府及民眾持續溝通、廣納意見,以利各地方區域發展,爰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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