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0600000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0-2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二條所定中央主管機關由「行政院衛生署」修正為「衛生福利部」,屬名稱更新的文字校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法條文字與現行主管機關名稱一致,減少法律適用上的疑義。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安寧緩和醫療相關主管機關與適用本條例的醫療機構及病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二條,將主管機關名稱「行政院衛生署」改為「衛生福利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使法條與現行機關名稱相符、維護法制一致;疑慮:屬技術性更名,公開討論有限。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這類更名修法常多案併行,可留意是否與其他法案一併審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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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10-18,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18,2024-10-2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廖偉翔等16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行政院衛生署業務已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爰修正所定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為「衛生福利部」,爰擬具「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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