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工程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民眾黨團提案制定《醫學工程師法》,因應醫療儀器日趨精密、臨床高度依賴儀器,欲為醫學(臨床)工程師立專法,規範資格與業務,要求由專業人員執行醫療儀器的維護、保養與使用把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望明確醫學工程師的法定地位與職責,提升醫療儀器維護與使用安全,降低儀器相關醫療風險。
主要影響對象
醫學工程相關從業人員、醫療院所、使用醫療儀器的病患及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全新的《醫學工程師法》專法,規範資格、執業與醫院配置等事項;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先進國家多有相關證照制度,立法可確保儀器使用安全與服務品質;疑慮:是否新立專法、強制配置對醫院人力與成本的影響、業務範圍與既有人員重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專法若要求醫院強制配置人力,影響的不只從業者,也牽動醫療院所的人事安排。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10-04,2024-10-0
交付審查2024-10-04,2024-10-0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近年生技醫療科技發展迅速,醫療儀器精密度大幅提高,當代醫療作業愈加依賴醫療儀器,正確、有效地使用醫療儀器重要性大幅提升。世界先進國家紛紛建立相關證照制度,以確保醫學工程師的專業與服務品質,亦立法要求醫院需配置臨床工程師才能執行特定醫療業務。又諸多醫療儀器為侵入性醫療行為輔助工具,若未確保使用醫療儀器之安全性與效能,其可能導致之傷害與風險不可小覷。為此,基於維護臨床醫療作業儀器品質與把關臨床醫療作業儀器使用方式之需求,應有專業醫學工程師執行維護、保養醫療儀器及相關業務,並依法保障醫學工程師之專業及服務,實有建立醫學工程師制度必要性,爰擬具「醫學工程師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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