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女化社會對策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為制定全新的少子女化社會對策基本法草案,由民眾黨黨團提出,參考日本相關立法,主張設立行政院主導的跨部會少子女化辦公室,系統性規劃並督導少子女化政策,作為因應少子女化的最上位專法。
能幫助到什麼
提案方認為可整合目前各部會各自為政的少子化政策,建立跨部會規劃與監督機制,明定中央、地方、企業與團體的權責,提升政策成效。
主要影響對象
育齡家庭與兒少、中央與地方政府、企業與相關團體。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全新的少子女化社會對策基本法草案,含跨部會辦公室設置及各方權責規範;原文未提供具體條文要點,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最上位專法統整政策、建立跨部會監督以提升成效;疑慮:基本法的實際拘束力、新設辦公室與既有部會權責的分工,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基本法多為原則性框架,可留意是否搭配具體子法與預算才能落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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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4-10-04,2024-10-0
交付審查2024-10-04,2024-10-0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鑒於我國少子女化問題日益嚴重,實應採取強力有效的政策作為因應。目前政府之少子女化政策,由相關部會各自提出因應策略,缺乏整合性的規劃及監督機制,陷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缺失,導致成效不彰。建議由行政院主導成立跨部會之少子女化辦公室,系統性規劃我國之少子女化政策,並督導相關部會執行,以提升成效。在法制面上,應參考日本「少子女化社會對策基本法」制定我國因應少子女化問題最上位專法,據以規範中央機關、地方政府、企業、團體,就少子女化問題應有之權責及責任,以更有效的解決我國出生率急遽減少問題,爰擬具「少子女化社會對策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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