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徐欣瑩、王鴻薇、謝龍介、楊瓊瓔、林沛祥等20人提出,主張延長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作業期程,將第45條期限由四年延長至六年。理由為國土計畫即將於114年5月啟動,但各界與地方意見少有梳理微調,恐生衝擊與民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中央在正式執行前有更多時間系統性蒐集並回應地方政府、學界、公民團體與利害關係人意見。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縣市政府、相關學界、公民團體及土地利害關係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土計畫法第45條,將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作業期程由四年延長為六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執行前溝通不足、延長可減少衝擊與民怨;疑慮:認為延後可能延遲國土新制落實,能否落實溝通仍待檢驗。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理由特別強調『系統性溝通』,可留意是否轉化為具體配套要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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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10-04,2024-10-0
交付審查2024-10-04,2024-10-0
委員會審查2024-10-24
委員會審查2024-11-07
委員會審查2024-11-21
委員會發文2024-11-26
案由
本院委員徐欣瑩、王鴻薇、謝龍介、楊瓊瓔、林沛祥等20人,有鑑於國土計畫將於明(114)年5月正式啟動,相關影響效應與紛擾漸次顯現。國土分區有序運用的理想與實務,自105年1月6日總統公布國土計畫法立法以來,中央主管機關致力於推動事宜,但對於各界、各縣市政府乃至相關人民意見與訴求鮮少梳理微調。爰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延長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作業期程,俾使未來國土計畫執行減少衝擊與民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有鑑於國土計畫將於明(114)年5月正式啟動,相關影響效應與紛擾漸次顯現。國土分區有序運用的理想與實務,自105年1月6日總統公布國土計畫法立法以來,中央主管機關致力於推動事宜,但對於各界、各縣市政府乃至相關人民意見與訴求鮮少梳理微調。
二、值茲正式執行前,相關意見、資訊與未來執行方案,中央主管機關均應系統性與地方政府、相關學界、公民團體、利害關係人等再予溝通、聽取意見。
三、為使未來國土計畫執行減少衝擊與民怨,爰擬具「國土計畫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作業期程由四年延長至六年。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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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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