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因校園霸凌、群毆、不服管教等事件頻傳、青少年自殺率年年攀升,雖該法定有每五年檢討規定,但實務面臨輔導人力與專業性不足,欲落實三級輔導的分工、督導與執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補強輔導人力與專業性,並強化三級輔導工作的分工與督導,回應校園安全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級學校學生、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及學校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具體條次詳見原文說明(提案說明未逐條列示)。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回應校園霸凌與青少年自殺、補足輔導人力與專業、落實三級輔導;疑慮:人力與經費來源、專業人員培訓供給及配置標準細節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為多版本《學生輔導法》修法之一,建議比較各案在三級輔導分工上的主張。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9-20,2024-09-2
交付審查2024-09-20,2024-09-2
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10-25,2024-10-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11-15,2024-11-1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11-2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11-29
三讀2024-11-29
黨團協商2024-11-07
本院委員林思銘、翁曉玲、顏寬恒、林沛祥、楊瓊瓔等19人,鑒於包含校園霸凌、群毆、不服師長教導等事件屢屢頻傳,而青少年族群的自殺率,更是年年攀升。而於現行之「學生輔導法」,雖規定每5年需進行檢討,以期合理配置輔導人力,解決學生輔導之需求,但實務執行上,早已面臨人力量能與專業性之不足,以致學生輔導工作,仍有遺漏與不足之處,故應修正現行相關法規內容,以落實三級輔導工作之分工、督導與執行,爰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