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范雲等17人提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要為新住民事務設立專責單位並訂定專法。立法理由指各級政府缺乏新住民專責機構,難以統籌規劃,並呼應照顧新住民權益的政策方向。屬新增專法提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望建立新住民事務的專責統籌機制與專法依據,使相關權益規劃與政策推動有明確主責單位。
主要影響對象
新住民及其家庭、相關民間團體,以及涉及新住民事務的各級政府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增整部專法草案,非修改現行個別條文;此版強調設立專責單位,具體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新住民人口成長需專責單位與專法完善政策;疑慮:各界可能討論新增專責單位的必要性、成本及與現行機關的權責重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同會期另有吳沛憶版同名草案,建議併同比較兩版重點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逕付)2024-07-05,2024-07-0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7-05,2024-07-0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7-12,2024-07-1
三讀2024-07-12,2024-07-1
交付審查2024-07-12,2024-07-1
黨團協商2024-07-09
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有鑒於我國新住民人口日益成長,各級政府卻缺乏新住民事務之專責單位,難以統籌規劃新住民權益保障相關事宜。為落實賴清德總統照顧新住民權益政見、完善新住民相關政策、促進我國多元族群共榮發展,爰擬具「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