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羅美玲、黃捷等22位委員提案制定「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考量目前已有近150萬境外人士居留、政府持續吸引外國人才,未來新住民會更多,盼立法保障其在台的基本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新住民在台的基本權益提供法律保障,因應人才引進政策下居留人口增加的趨勢。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在台居留的新住民與境外人士,以及主管的內政、勞動等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制定專法草案,非修現有條文;具體條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日益增多的境外居留者與新住民權益,配合人才政策。疑慮:須界定保障對象範圍,並釐清與現行移民、勞動法規及其他新住民版本的關係。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命名與多數「新住民基本法」版本不同,審議時可留意立法名稱與定位之爭。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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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3-15,2024-03-1
交付審查2024-03-15,2024-03-1
委員會審查2024-04-29
委員會審查2024-06-12
委員會發文2024-06-13
黨團協商2024-07-02
黨團協商2024-07-09
案由
本院委員羅美玲、黃捷等22人,考量臺灣目前已有將近150萬境外人士居留,且政府亦持續加大吸引外國人才力度,未來將有更多新住民來臺。為保障此類新住民在臺之基本權益,爰擬具「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0)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新住民權益保障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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