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要制定「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除保障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的議價管道外,主張由大型平台提撥一定比例營收成立「數位新聞發展暨民主韌性基金」,並由具獨立性的委員會管理、依比例運用於公共、獨立與商業媒體。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同時建立議價管道與基金機制,並透過獨立委員會分配資金,協助提升新聞品質與維繫多元媒體環境。
主要影響對象
公共、獨立與商業新聞媒體及其工作者、大型數位平台、新聞閱聽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制定的專法草案,非修正既有條文,特點是議價管道加上由獨立委員會管理的「數位新聞發展暨民主韌性基金」;詳細條號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兼採議價與基金、由獨立委員會管理以確保公正分配、保障公共與獨立媒體;疑慮:提撥比例與分配標準的公平性、委員會獨立性如何確保,以及雙軌制是否增加複雜度與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結合議價與基金雙機制,建議與其他單一模式版本比較,看哪種設計較符合期待。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07-05,2024-07-0
交付審查2024-07-05,2024-07-0
委員會審查2025-05-01
委員會審查2025-06-12
委員會審查2025-08-06
委員會審查2025-08-07
委員會發文2025-08-07
案由
本院委員林宜瑾、邱志偉等21人,鑒於自由多元新聞環境之於民主社會健全發展至關重要,然置身數位化時代,媒體傳播管道與閱聽人習慣皆與過往有別,為與時俱進並利媒體發展,實有特設專法之必要。揆諸澳洲國會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明定跨國數位平台如Google、Meta應對使用新聞內容一事付費,歐、美洲各國亦逐步跟進立法,保障新聞業在數位市場的發展,針對新聞媒體業與數位平台之議價,我國亦已探論多時,此次立法乃統籌一線媒體工作者,以及關懷媒體環境之學者、專家意見,並考量公聽會上各方論述的結果。除了保障新聞媒體業與數位平台的議價管道外,亦主張應由大型數位平台提撥一定比例營收,成立「數位新聞發展暨民主韌性基金」,並透過具獨立性的委員會管理,依合理比例運用在公共、獨立與商業媒體運作所需,確保基金真正幫助新聞提升品質,爰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9)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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