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提案制定「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針對社群、搜尋引擎等數位平台長期無償使用新聞內容、又搶占廣告收益,建立「新聞有價」的規範。理由是維護新聞產業經營環境與第四權,參考澳、歐、美等國立法經驗。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建立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間的議價或付費機制,主張有助改善新聞產業收益與從業者勞動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新聞媒體業者與從業者、社群與搜尋等數位平台,以及閱聽大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全新的「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建立數位平台使用新聞內容的相關規範,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平台使用新聞應付費以落實新聞有價、維護第四權與民主韌性;疑慮:須留意機制如何設計才能避免大媒體獨享、確保資金回流第一線記者,以及對平台與內容生態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各國「新聞有價」立法模式(強制議價、基金分配等)差異大,可留意本案採何種模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03-01,2024-03-0
交付審查2024-03-01,2024-03-0
撤案2024-07-12,2024-07-1
案由
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有鑒於數位平台如社群媒體、搜尋引擎之興起,且長期無償引用或使用新聞媒體產製之新聞內容,又同時搶占新聞媒體原有之廣告收益,已對國內新聞媒體產業之經營環境造成劇烈影響,長期下來恐不利於新聞媒體業發展,以及監督政府的第四權之維繫;為健全新聞內容產製環境,落實「新聞有價」,以維護公共討論、強化民主韌性,爰參考澳、歐、美等國之立法經驗,並考量我國新聞媒體產業特性與第一線工作者勞動環境,爰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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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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