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由委員萬美玲等人提案修正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引用教育部統計(學生自殺自傷通報自106年1,588件升至111年1萬1,663件)及監察院報告指出輔導人力不足,主張落實三級輔導分工、合理配置輔導人力。目的是讓有需求的學生能即時獲得輔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輔導人力配置與三級輔導分工有望更到位,有助有自殺自傷或其他需求的學生即時獲得協助。
主要影響對象
各級學校學生、學校輔導人員、學校與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聚焦三級輔導分工與輔導人力合理配置;本案說明欄未列逐條,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自殺通報與青少年自殺率攀升、輔導量能不足須修法;疑慮:人力財源與編制可行性、統計詮釋及分工設計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通報件數上升可能與通報制度變化有關,解讀數據時宜並陳。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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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6-21,2024-06-2
交付審查2024-06-21,2024-06-2
委員會審查2024-07-08
委員會發文2024-07-10
黨團協商2024-07-11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廖偉翔、蘇清泉、羅廷瑋等17人,鑒於近年來頻傳學生自殺之案件,據教育部統計各級學校之自殺自傷案件數亦逐年攀升,自106年1,588件,飆升至111年1萬1,663件,該通報案件之增長速度不容忽視,且監察院於110年之調查報告亦指出,青少年族群自殺率已連續20年攀升,自殺已成15至24歲第二大死因,於報告中亦指出,實務執行上面臨輔導人力不足等問題,顯見現行法規之輔導量能已不足以應對有輔導需求之學生,實有修正之必要,為使學生能即時獲得輔導協助,落實三級輔導分工與合作,合理配置輔導人力,爰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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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學生輔導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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