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四條的罰則條文。提案背景是行政院已就不動產證券化提出「雙軌制」修法以活絡市場,本案為配合修正內容、顧及法律一致性,連帶調整相關罰則。
能幫助到什麼
使罰則規定與主體條文的修正方向一致,避免條文之間出現落差,有助於完善不動產證券化的修法配套。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不動產證券化的發行機構、相關業者及金融監理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四條的罰則條文,配合其他援引條文的修正而調整;確切罰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持法律衡平與一致性、配合活絡市場的整體修法;疑慮:罰則調整的鬆緊程度及對市場監理力道的影響仍需檢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配合修正」的罰則條文,常與主案綁在一起,建議連同主體修法一起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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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06-07,2024-06-1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6-07,2024-06-1
黨團協商2024-06-26
案由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有鑑於我國不動產證券化市場受限於法規過於保守,多年來市場發展停滯,為活絡不動產證券化市場,行政院業已提出雙軌制修法。另為顧及法律衡平性及一致性,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亦有相關提案,為完善修法作業,援引修正條文之相關罰則條文亦有隨之修正之必要,爰擬具「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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