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53620000

「村里長因公傷亡撫卹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6-11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村(里)長依地方制度法協助政府辦理災防、地方建設、守望相助、社福與政令宣導等公務,但因公傷病或死亡時不適用公務人員退撫法,也無意外傷亡慰問金辦法可用。本案主張制定專法,建立村里長因公傷亡的撫卹制度。
能幫助到什麼
可填補村里長執行公務時因公傷亡卻無撫卹保障的缺口,提升其執務權益與保障。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村(里)長及其家屬、鄉鎮市區公所與地方政府,以及相關預算編列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村里長因公傷亡撫卹條例」新法,建立村里長因公傷病或死亡的撫卹機制。原文未附條文內容,具體要件與給付標準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村里長協助大量公務、風險不低卻無撫卹保障,應立專法補足;疑慮:村里長並非公務人員,撫卹標準、財源與適用範圍須審慎設計,避免制度衡平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新訂專法的關鍵在撫卹要件與財源,建議追蹤後續草案是否載明給付標準與經費來源。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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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2024-06-07,2024-06-1
交付審查2024-06-07,2024-06-1

案由

本院委員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莊瑞雄、陳秀寳等20人,有鑑於村(里)長依據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村(里)置村(里)長1人,受鄉(鎮、市、區)長之指揮監督,辦理村(里)公務及交辦事項。」協助政府各項行政事務工作,包括災害防救、地方建設、守望相助、環保、衛生、社會福利及各項政令宣導等,以上無不仰賴村(里)長的支持與協助。村(里)業務多元且層面廣泛,工作備極辛勞,其職業風險不亞於消防警政等公務人員。若因公傷病或死亡,亦不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無法領取任何撫卹金,亦無「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之適用,其公務及執務之保障尚顯不足,爰擬具「村里長因公傷亡撫卹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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