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擬訂「村里長因公傷亡撫卹條例草案」,對因公傷亡的村里長發給一次撫卹金。提案理由是村里長為無給職的最基層服務人員,疫情期間更承擔第一線防疫工作,但相較政務與公務人員有退職撫卹及公保給付,村里長僅有團體保險而無撫卹制度,保障不足。
能幫助到什麼
讓因公受傷或死亡的村里長及其家屬,可獲得一次性撫卹金的制度性保障。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村里長及其家屬、相關政府預算編列。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新法「村里長因公傷亡撫卹條例」,對因公傷亡村里長發給一次撫卹金;因原文未附逐條說明,具體內容詳見原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村里長服務在最前線、疫情承擔重任,現有團保保障不足應有撫卹;疑慮:村里長為無給職,建立撫卹制度的財源、與既有保險的重疊及因公認定標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新訂專法可留意「因公傷亡」的認定門檻,那是實際領得到與否的關鍵。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