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51850000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4-06-1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為再一個委員版本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主張警察、消防、海巡,以及自警政署移出的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任務繁重、因公殉職傷殘比例最高,其退休所得替代率應比照國軍(參考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辦理。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將警消海巡及移民、空勤總隊人員納入退休所得替代率比照國軍的保障,並使已退休者待遇隨現職同等級調整。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之現職與退休人員,以及退撫基金與相關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修正第一項及第一項第一、二款文字;增列第四款(退休所得替代率比照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五款(退休待遇比照現職同等級並隨之調整);增列附表三退休所得替代率對照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涵蓋移民與空勤總隊等高危勞人員、縮小與國軍退休落差、安定士氣;疑慮:退撫基金與財政負擔、與一般公務人員及年改方向的衡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警消退休多版本時,可特別比較「涵蓋哪些職類」(如有無納入移民、空勤),那常是各版主要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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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4-05-31,2024-06-0
交付審查2024-05-31,2024-06-0
委員會審查2024-06-13
委員會發文2024-06-14
黨團協商2024-07-11

案由

本院委員王鴻薇、顏寬恒、洪孟楷、游顥、廖偉翔、盧縣一、羅廷瑋等17人,鑑於警察、消防及海巡人員等任務性質繁重,且因公殉職死亡及傷殘人數,於各類公務人員中占比最高;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自警政署移出業務後,其任務仍具一定危險及艱辛。現行法規亦有「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以維護其就醫就養權利及激勵士氣。尤其軍事威脅、社會及工安事件導致工作風險提高,其退休所得替代率應比照國軍,爰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公務人員退休法」於107年11月21日已廢止,並新訂「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代替,自107年7月1日施行,爰修正第一項、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一項第二款相關條文文字。
二、鑑於警察、消防及海巡人員等任務性質繁重,且因公殉職死亡及傷殘人數,於各類公務人員中占比最高;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自警政署移出業務後,其任務仍具一定危險及艱辛。現行法規亦有「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以維護其就醫就養權利及激勵士氣。近年公共及工安意外增量,其任務亦相應加重。爰此,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之任務繁重,然消防、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某些人員編制與退休撫卹卻仍屬於公務人員,國家應予以相應保障。
三、增列第四款,已退休之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之規定及其上限,應比照參考「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之規定辦理。
四、增列第五款,已退休之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退休待遇之計算標準,應比照現職同等級人員之待遇標準計算,並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之調整而調整。
五、增列附表三退休警察人員經審定退休年資之退休所得替代率對照表。

提案人

連署人(10)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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