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主張提高警察、消防及海巡等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提案理由是這類人員勤務繁重、長期處於高壓與危險工作環境,認為其退休保障應提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現職與退休的警消、海巡等人員的退休所得可望提高,有助於回應其工作風險高、退休保障不足的訴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警察、消防及海巡等機關人員及其退休給付,並涉及退撫基金財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調整退休所得替代率相關規定;細部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警消海巡工作高危險、高工時,退休保障應相應提高;疑慮:可能增加退撫基金支出,並牽動其他公務人員待遇衡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會期有多案同樣修正第三十五條,可一併對照各案替代率上限與計算方式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05-24,2024-05-2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05-24,2024-05-2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2024-05-31,2024-06-0
交付審查2024-05-31,2024-06-0
委員會審查2024-06-13
委員會發文2024-06-14
黨團協商2024-07-11
本院委員林思銘、呂玉玲、游顥、顏寬恒、盧縣一等23人,鑑於警、消及海巡機關內之警察人員,任務性質繁重,且所需處理之勤務與肩負之責任,對社會安全之穩定、民眾生命財產之保護及國家周防之維持,長期付出並處於高壓與危險的工作環境中。爰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提升相關機關內之警察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