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這是一部新立法草案(行政區劃法),要為行政區域的新設、廢止或調整建立法源與程序。提案指出除村里鄰編組、縣市改制直轄市已有地方制度法規範外,整體行政區劃迄今無專法,部分區域已不符實際生活圈與產業趨勢,且憲法第108條將行政區劃立法交由中央。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完成憲法委託的中央立法事項,使未來調整行政區域有公平合理的程序,提案方期望提升地方治理品質與施政效能。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地方政府、地方民代,以及可能被調整行政區的居民與在地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屬全新制定的「行政區劃法草案」(牛煦庭等委員版本),建立行政區劃要件與程序,非修改現行條文;提案說明未列細部條號,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憲法委託、建立統一程序有助合理調整行政區、回應生活圈與產業變遷;疑慮:重劃可能影響地方權力結構與資源分配,程序透明度與居民參與是否足夠,各界看法分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另一件邱鎮軍等委員版「行政區劃法草案」及一件「行政區劃程序法草案」可並列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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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5-17,2024-05-2
交付審查2024-05-17,2024-05-2
委員會審查2025-04-21
委員會審查2025-07-28
委員會審查2025-08-11
委員會審查2025-08-13
委員會審查2025-08-14
委員會發文2025-08-20
案由
本院委員牛煦庭、黃建賓、吳宗憲、游顥等17人,鑑於現行行政區域之新設、廢止或調整,除村(里)、鄰之編組及調整,或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等事項於地方制度法已有規定外,迄今仍未有法源依據,然歷經時代更迭、社會變遷、人口流動、產業結構轉變、區域發展等因素所形成之空間變遷,部分行政區域亟待調整以符合實際生活圈及產業發展趨勢,俾提升地方治理品質與施政效能及建立公平合理之行政區劃程序,以因應未來推動行政區劃之迫切需求;復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將行政區劃事項之立法工作交由中央為之,為完成憲法委託事項,爰擬具「行政區劃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行政區劃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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