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主張警察人員退休制度比照國軍辦理。提案以警消傷亡率高、退休平均年齡偏低為由,要求另訂退休所得替代率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警察等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可比照國軍計算,年資滿15年起替代率45%、每增一年加2%、上限95%,有助提高退休給付。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警察等人員的退休給付,並涉及退撫基金財務及與其他公務人員的比較。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五條,增列第一項第四款及新增附表三,明定年資滿15年替代率45%起、每年加2%、上限95%。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警消危險性與傷亡率高於軍人,退休制度應比照國軍;疑慮:95%上限明顯高於一般公務人員,恐引發衡平與財務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替代率上限為95%,與同會期他案的90%上限版本不同,比較時可留意數字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