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提案修正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調升學校專業輔導人員人數與輔導人力師生比。提案理由為現行心輔人員配置標準停留在十年前、校園自殺通報與學生心理壓力升高,認為現行規範已不敷需求。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增加校園輔導與諮商人力,有助於及早辨識並協助面臨心理困擾的學生,建構心理健康支持網。
主要影響對象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學校輔導及諮商人員、各級學校與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一條,針對專輔人力及輔導人力師生比提出調整;詳細數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青少年心理壓力與自殺通報攀升、現行配置十年未調整,應強化輔導人力;疑慮:擴編所需經費與人力來源、專業人員供需是否足以填補,仍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期多件第十一條修正案方向相近但數字未必相同,可留意委員會併案審查時的整合版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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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5-10,2024-05-1
交付審查2024-05-10,2024-05-1
委員會審查2024-06-26
委員會審查2024-07-04
委員會審查2024-07-08
委員會發文2024-07-10
黨團協商2024-07-11
案由
本院委員陳菁徽、林沛祥、廖偉翔等20人,有鑑於現代社會生活型態多元複雜、求學競爭激烈以及社交媒體普及等因素,使得學生面臨著家庭、課業及感情等各方面的壓力。節奏快速的生活,也往往使教育環境與年輕學子無意間忽視了心理健康的重要,而缺乏妥適的照顧、調適與輔導,進一步加劇了心理壓力。近年來,校園霸凌、群毆、師生衝突甚至學生自殺案件頻傳,令社會各界譁然,凸顯學生輔導工作亟待強化,惟現行學生輔導法有關學校心輔人員配置之規範,仍停留在十年前的標準,實已不敷現代教育環境所需,爰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調升專業輔導人員人數,冀建構綿密的心理健康安全網,接住每一位需要被關懷的孩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現代社會工商業發展快速,生活型態複雜,加以社群平台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不斷推陳出新,對孩子們的學業、社交以及人際關係影響甚鉅,年輕族群面臨的壓力來源多元,根據統計,年輕族群撥打安心專線的原因中,憂鬱傾向、家庭、人際困擾等問題就占了7成。
二、根據衛福部「110年度青少年健康行為調查報告」顯示,約四分之一的國高中生曾認真考慮自殺。教育部113年最新統計也指出,近5年來台灣校園自殺通報件數增長5至10倍,其中國中件數最多,自殺死亡率以高中職最高。猶值注意者,8成自殺死亡學生未曾尋求輔導室幫助。這些現象除一方面顯示教育環境對學生心理健康問題覺察的知能猶待加強,也凸顯教育現場的專業輔導、諮商人力不足,以致無法即時辨識並接住每一位面臨人生挑戰的「高危學生」。
三、對於年輕學子而言,學校不僅是學習知識的場所,更是社交、發展個人興趣和身份認同的重要環境,尤其學齡期是心理健康基礎形成的關鍵時期,當孩子面臨心理健康問題,若苦於擔心遭受汙名化以及自我否認等負面因素影響,難以向社會求助時,教師和學校輔導員能否識別學生的行為和情緒變化,提供及時的心理諮詢和介入措施,對於學生的心理健康支持至關重要。
四、現行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自民國103年修正時,定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主管機關的輔導人員編制,並應每5年檢討一次,以確保輔導人力合理配置,然至113年止仍未與時俱進修正。考量年輕學子的心理健康輔導需求日益提升,為避免憾事一再發生,爰此提案針對專輔人力和輔導人力師生比等提出修正,以落實本法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之立法意旨。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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